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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版面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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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對四國乙醇胺續徵反傾銷稅

    華對四國乙醇胺續徵反傾銷稅

    【香港中通社二十九日電】據中國商務部網站二十九日消息,商務部發佈二○二四年第四十四號公告,自十月三十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五年。

    公告稱,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商務部根據調查結果向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

    二○一八年十月,中國商務部發佈二○一八年第八十一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徵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率分別為美國公司百分之七十六至百分之九十七點一,沙特阿拉伯公司百分之十點一至百分之二十七點九,馬來西亞公司百分之十八點三至百分之二十點三,泰國公司百分之三十七點六,實施期限為自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起五年。

    去年十月,應中國乙醇胺產業申請,商務部發佈二○二三年第四十一號公告,決定自去年十月三十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沙特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覆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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