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起試點擴展適用人員範圍
三類外國護照可琴岸自助通關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橫琴口岸旅檢大廳和隨車人員驗放廳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便利通關模式,經“合作查驗自助通道”(內地稱“合作快捷查驗通道”)通關的人員,可快速完成琴澳兩地出入境查驗。今年首三季使用橫琴口岸自助通道通關人員共有一千三百七十一萬人次,佔該口岸總通關人次的百分之八十四點三。
為支持橫琴粵澳深合區發展,進一步便利琴澳兩地人員往來,經治安警察局與珠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共同協商後,自本月廿八日起在橫琴口岸試點擴展“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適用人員範圍,新增三類外國護照持用人,經辦理澳門和內地自助通關備案手續後可使用該口岸“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通行:
1 ) 年滿七歲且身高一點二米或以上,持用外國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且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的外籍人士;
2 ) 年滿七歲且身高一點二米或以上,持用外國電子護照(具有六個月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且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的外籍人士;
3 ) 年滿七歲且身高一點二米或以上,持用澳門居民身份證並具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的外籍澳門居民:
(a)外國護照(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b)外國電子護照(具有六個月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
(c)外國電子護照(具有六個月以上多次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
*參見本澳第卅八/二○二一號行政法規第九條,符合豁免簽證及預先入境許可進入澳門條件包括:載於《公報》獲行政長官豁免的國家之國民(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474/ps-1474b/ )、持有本澳逗留特別許可人士(外地僱員、外地僱員家團成員和外地學生等)、持香港居民身份證人士等。
上述新增適用人員須留意,經橫琴口岸“合作查驗自助通道”通關時應使用入境區域查驗證件,即外籍澳門居民前往橫琴時使用外國護照,返回澳門時使用澳門居民身份證,其他外籍人士往返琴澳均使用外國護照。另外,上述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士完成澳門自助通關備案手續後,亦可使用設於本澳關閘、外港碼頭及機場等出入境事務站的傳統兩門式自助通道通關,以提升其在本澳口岸的通關速度和體驗。
“合作查驗自助通道”自二○一八年在港珠澳大橋口岸的珠澳通道首次使用以來,已多次擴展通行人員範圍,現時適用絕大部分內地居民、澳門居民、香港居民,以及台灣居民和外籍人士,彰顯“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安全可靠,具備可持續發展優勢,是“一國兩制”下內地與澳門深度合作的良好示範。未來,珠澳兩地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繼續攜手並進,通過改革創新和科技賦能,不斷研究推出新的便捷通關措施,優化通關環境,為琴澳兩地乃至大灣區人員往來旅遊、學習、就業、創業、生活創設便利條件和提供有力支撐,為促進琴澳一體化建設,促進大灣區繁榮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