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防火法”至上月罰六十六宗
消防局倡電動車充電不設地庫一層以下
【本報消息】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早探討民防、應急及防火工作。消防局副局長林俊生表示,新“防火法”生效至今年九月,局方已完成六十六宗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的個案的行政處罰程序,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鞋架和停泊電單車等情況。另外,消防局提議電動車充電設施不設於地庫一層以下的位置。
排查巡查六萬次
林俊生提到,自新防火法正式生效至今年九月,共開展超過六萬多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及巡查等工作,涉及樓宇七千四百多幢、超過九點六萬戶。當中大部分居民經勸喻已即時改善。對於屢勸不改或情況嚴重的個案,共有六十六宗已完成行政處罰程序,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鞋架和停泊電單車等情況。當局將持續開展相關執法工作。
有聽眾關注停車場的電動車防火安全。林俊生回應稱,二○二○年至今年九月,涉及電動車的火警共有十宗,其中五宗發生在今年。現時本澳停車場防火安全條件和系統滿足相關規定。局方提出建議,如充電設施不應設在地庫一層以下的位置,並需優化防火分區面積、用電設施安全和防火措施。將持續與工務部門溝通及協調。消防局在今年一至九月對公共及私人停車場共進行二百三十多次巡查,檢查消防系統設施設備、充電會否涉違規。
另外,《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生效後,當局針對各類食肆、燃料設施、危險品儲存點和天然氣設施等風險場所排查及巡查,去年至今年九月共開展逾四點七萬次,已完成四宗針對危險品及燃料安全方面的行政處罰程序。
政社民參與民防
另外,警察總局局長助理王健回顧過去五年民防工作時表示,自《民防法律制度》實施以來,本澳在法制層面革新,以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推動新型民防應急模式的發展,並提升應對各類災害的能力。當局持續開展各類防災減災的宣傳教育工作,透過組織民防演習,以檢視熱帶氣旋及風暴潮應變計劃的可行性及執行效果。自二○二○年至今,民防架構共啟動十二次應對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等突發公共事件的行動。
王健表示,自二○一七年“天鴿”風災後,政府檢討並採取較多措施。政府各部門開展短、中、長期工作,保安範疇在針對應急信息及時發放等方面亦做了大量工作。並自二○一八年舉行首次“水晶魚”演習,及後亦每年進行演習,民防工作需政府、社區和居民共同參與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