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異而橘枳實味不同
換錢,其實是一門正當行業。在市面常見的“兩替店”可能是日語,也是換錢的行業,因為每種幣値不同,如甲地的一元就相當於乙地二元或三四元,而丙地的一元,相當於丁地的幾分錢。在越南的貨幣通常以億兆作交易,遊客至此,以其隨身所帶之貨幣兑換之,這就端靠這些換錢店解決了,是一門正當而合法的行業。
近日出現了換錢的不是“店”,也非“商號”。換錢的竟成為“黨”,報章與人們一律稱之為“換錢黨”,如斯的稱號。因為它不是商號的店,沒有商業執照,這就法律所不容,而且往往發生“黑吃黑”,甚至謀財害命的案件頻生,破壞地方治安秩序,有干法紀,於是公安部統籌出手,曰“清蟻四號”收網。
我以為與其稱為“換錢黨”,毋寧稱之曰“玩錢黨”。他們不務正業,以“玩錢”而生存,他們活躍於本澳和路氹多家酒店和住宅單位的,本澳司法警察聯同內地公安採取行動,代號“清蟻四號”,打擊罪案。本澳司法與內地公安可謂盡心盡力消滅罪案,然而罪案像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消息說“換錢黨”團伙成員身份全部是內地人,包括二十九男十三女,年齡二十七至六十三,分別來自江西、江蘇、廣東、山東、北京、吉林、遼寧、河北、黑龍江、安徽。
《周禮 · 考工記序》:“橘踰淮而北為枳……此地氣然也。”《晏子春秋 · 雜下十》:“嬰聞之,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時代久遠,晏子說過的似是逆轉過來。但願這是個別事件,也但願我的“但願”也成“但願”。
冬春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