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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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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山隧道北連接線招標
當局三季檢三千宗違法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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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0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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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三季檢三千宗違法吸煙



衛生局提醒場所應按法律要求張貼控煙酒標貼


執法人員巡查公園


執法人員到娛樂場所巡查

    當局三季檢三千宗違法吸煙

    一超市涉向兩未成年人銷售煙草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衛生局遵循控煙及控酒並行的防控策略,持續巡查各類場所,與各執法部門共同落實《控煙法》和《控酒法》規定。今年一至九月衛生局督察人員合共巡查場所十九萬六千一百九十八間次,平均每日巡查七百一十六間次。

    食肆吸煙佔比大

    在控煙方面,衛生局、治安警察局、市政署、博彩監察協調局和海關等部門共發現二千八百七十七宗違法吸煙、八十九宗攜帶電子煙出入境,以及九十一宗涉嫌違反《控煙法》其他規定的個案,例如沒有在法律規定地點張貼禁煙標誌、銷售煙草製品地點沒有張貼禁止向未滿十八歲人士售賣煙草製品告示等。發現違法吸煙個案最多的場所類別分別為食肆(共四百四十八宗,佔百分之十五點六)、娛樂場(共三百四十三宗,佔百分之十一點九)、機場(共二百八十八宗,佔百分之十)等。當中,衛生局聯合博彩監察協調局就全澳娛樂場巡查四百九十九場次,發現三百四十三宗違法吸煙個案。

    值得注意的是,九月衛生局督察在黑沙環區發現某超級市場涉嫌違法向兩名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已開立卷宗跟進。根據《控煙法》(第五/二○一一號法律)規定,銷售者應要求懷疑未滿十八歲購買煙草製品的人士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若其未能出示,則推斷為未成年人;在本澳向未滿十八歲人士出售煙草製品屬違法行為,可被科處兩萬澳門元罰款。衛生局呼籲業界,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切勿為一己私利以身試法。

    卅七宗違控酒法

    在控酒方面,共錄得三十七宗涉嫌違反《控酒法》個案,當中九宗涉及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其他則涉及未有按規定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未有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和非酒精飲料的區域等。

    根據《控酒法》(第六/二○二三號法律)規定,無論以商業或非商業目的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科處兩萬澳門元罰款。商戶若未按法律要求張貼相關標貼,最高可被科處二十萬澳門元罰款;若需索取相關標貼,可親臨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各衛生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領取或於網上(http://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下載。

    衛生局提醒居民若發現違法情況,應及時舉報。舉報及查詢熱線:二八五五 · 六七八九,任何舉報均獲保密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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