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天眼”系統鎖定目標
內僱拾智能手錶據己有法辦
【本報消息】治安警偵破一宗拾遺不報案件,拘捕一名內地外僱,其涉嫌拾獲價值三千澳門元的智能手錶,並將之據為己有,觸犯“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
涉案男外僱姓歐陽,四十多歲,內地居民,報稱管理員。
本年四月十一日,治安警接獲案中女事主報案,稱其於宋玉生廣場乘坐巴士前往氹仔,下車後發現遺失了放置在褲袋內的智能手錶,懷疑遺漏在巴士座位上,經向巴士公司查詢無果,認為手錶被他人拾獲,於是報警求助,報稱損失價值三千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上述涉案男子,並於本月十五日傳召其到警局跟進。經調查,有人承認因一時貪念拾獲上述手錶據為己有,警員隨後在其辦公地點起回有關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