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人新任法官檢察官
簡靜霞盛銳敏升任中院法官
【本報消息】隨着新一批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學員完成培訓及實習,司法官隊伍獲擴充。政府昨公佈行政長官委任十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八人任檢察官。
另外,初級法院兩位合議庭主席簡靜霞及盛銳敏,今起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初級法院三位法官梁小娟、鄭綺雯及陳志榮,今起任合議庭主席。
三人晉合議庭主席
經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於以確定委任方式,任命本地編制的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簡靜霞法官及盛銳敏法官出任中級法院法官,初級法院梁小娟法官、鄭綺雯法官及陳志榮法官出任第一審法院合議庭主席。以定期委任方式,任命王樺婷、梁采妮、盧燕鈴、胡婉達、陸嘉朗、鄧俊賢、陳卓琦、林淑貞、黃詠嫻及蕭偉鋒出任第一審法院法官,為期三年,今起生效。
另外,行政長官依法行使職權,經檢察長提名,任命李莉、梁翠雯、李湘漪、鄭百成、黃馨悅、曹倩婷、王輝、鄺綺婷,以定期委任方式出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官,為期三年,今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