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造謠”
時下不少人想當網紅,費盡心思爭取流量與關注,只要不走旁門左道,倒是並無不可,否則就很可能要承擔得不償失的後果。
雲南普洱網警近日接獲網民舉報,有人網上發佈“扎某某,強姦未成年人,二十幾名學生已受到扎某某的傷害,還未抓到他人,見到請立刻報警”的消息。警方核實當地並無此案,反而發現信息發佈者正是扎某某本人。扎某某為引流漲粉,不惜捏造、發佈虛假信息,並天真地以為造自己的謠不違法。最終,他被處以行政拘留。警方警告,雖是造自己的謠,若謠言內容擾亂了社會秩序或對其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侵害,同樣可能觸犯法律。
扎某某博出位,炮製“自我造謠”的鬧劇,還以為沒有損害他人名譽,就不必負上法律責任,打此“如意算盤”的他難怪被警方以“天真”來形容。扎某某的行為不但浪費警力,謠言內容涉及“強姦”、“未成年人受害”等敏感信息,強調“未抓到人”,更會造成社會恐慌,同時對地方形象帶來負面影響。部分人想紅想瘋了,無所不用其極,引發種種亂象,扎某某就是個不良示範,亟需引以為戒,特別是抱有同樣“天真”想法的人,免得未走紅先闖禍。網絡世界並非法外之地,造謠生事必將付出代價。
賓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