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品牌資助計劃下月中申請
【本報消息】文化發展基金將於十月十四日至十一月十五日接受“二○二四年文化旅遊品牌塑造資助計劃”申請,鼓勵澳門文創企業以澳門原創IP角色形象或澳門文化遺產為主題,開發多元的文化旅遊產品。
申請企業須以澳門原創IP角色形象或澳門文化遺產為主題新開發至少十款文化旅遊產品,並鼓勵以包裝設計的方式結合食品及飲品進行開發。所有產品須在資助期內完成生產並推出市場公開發售,且以商業營運模式積極推廣以取得收入。倘開發的產品使用到澳門原創IP角色形象,申請企業應為原創IP角色形象的版權持有機構,或有權使用原創IP角色形象的機構。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從申請項目的原創性及創意水平、塑造澳門文化旅遊品牌形象作用、生產研發及營銷策略、預算合理性、經濟效益等方面評分。資助計劃為補貼形式,上限為預算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五十萬澳門元,名額最多十個,資助期廿四個月。為詳細介紹“二○二四年文化旅遊品牌塑造資助計劃”的申請事宜及解答申請人問題,基金將於十月三日下午四時假誠豐商業中心七樓演講廳(宋玉生廣場322至362號)舉行專場講解會,有興趣人士請到基金網站(www.fdc.gov.mo)“電子服務及資訊下載區”的“報名登記系統”內報名,查詢致電2850-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