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通過五規劃條件圖
工務局:路環續偏向低密度發展
【本報消息】城市規劃委員會昨舉行會議,討論及通過五幅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多名城規會委員關注鄰近一幅路環石排灣馬路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的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大減,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梁耀鴻表示,該區人口較多,當局認為路環區不適宜高密度發展住宅和商業模式,保留路環偏向低密度發展。
十倍容積參考香港
城規會昨日下午三時於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會議室舉行本年度第四次平常全體會議。石排灣馬路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建議土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I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高度限制維持不變,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倍。
委員高岸聲、蔡韻璇、蕭志泳關注該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的訂定,當中高岸聲關注該地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由二○一五的規劃條件圖提出的十四點二倍降至十倍的依據;委員施冠雄則關注當局有否評估該地塊若建住宅是否合適。
梁耀鴻回應稱,當局已針對該區作評估,包括石排灣區已有不少人居住,路環區不適宜再增加人口密度。提到近期石排灣區另一個規劃條件圖石排灣SQ2地段專家住宅樓亦是按此訂定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倍。當局亦有參考鄰近香港容積率訂定,如港島住宅最高容積率都是十倍。
北區兩地不建住宅
至於澳門菜園涌巷1號及工廠街2號的規劃條件草案的用途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不可兼容居住用途),高岸聲關注土地兼容性的考量,以及有何規劃要求?梁耀鴻回應稱,澳門北區的政策方向是盡量不增加該區的人口密度,因北區的人口密度已較高,故首先排除不能興建住宅;且業權人向當局表達發展酒店的意願,故訂為TD1類旅遊娛樂用地。他又稱,當局對人口密度涉及較大的住宅用途會較仔細考慮,如要適當控制人口會寫明適合的地積比倍數,其他用途則會留空間及自由度。
委員丁啟安則關注該土地有申請批給地塊的原因,梁耀鴻回應稱,南側土地屬政府土地,局方評估當工廠街土地發展後餘下一條窄長深的土地,對將來土地衛生和治安存在隱患風險,當局認為土地合併發展更合適。
路環地段規劃受限
此外,亦有較多委員關注鄰近路環計單奴街之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該地段屬於路環村都市規劃範圍,且地段或建築物受《文遺法》規範,用途建議,用途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I類旅遊娛樂用地。該地劃分兩個區域,當中A區建築物須復原原有建築立面,不得增加高度;B區按原來建築體量重建,建築物須復原沿街立面,不得增加高度。
高岸聲、丁啟安認為文化局約束力意見較嚴格,關注該地段的保育價值,以及兩區域有不同規劃條件的原因。當中高岸聲又關注到若周邊有地段要發展會否按同一標準、建築外觀要求作出規劃;丁啟安則認為該區未有分區詳細規劃前,可探討出台周期較短的規劃以引導區域的建設發展。
建築設計保留風貌
文化局研究及計劃處長蘇建明解釋稱,該地段現時基本空置,已拆卸並餘下圍牆,雖然不是文物,但貼近馬忌士前地、客商街、恩尼斯總統前地的受保護建築群,且地段面向近文物的計單奴街的傳統廣府式瓦頂建築等。當局透過原建築特徵和分區作A、B區劃分,且緊鄰文物對建築外觀式樣作出限制;整體設計需要根據該區整體風貌作為框架;計單奴街附近的建築亦會有類似的要求。
梁耀鴻表示,路環舊市區是有特色街區,局方認為該區的整體風貌應受到保護,該區有不少範圍被評定場所和紀念物,當局會聽取文化局意見,且當局有相關行政指引,針對該區的外牆材料和屋頂風貌作出規定;當局並會繼續關注在該區做詳細規劃前,有否需要做短周期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