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與不管
暑假結束之前,到陽朔走了一轉,高鐵去高鐵返,高效也。陽朔在漓江畔,山水環繞,就是個旅遊景點。與澳門共通點就是搞旅遊,本澳旅遊連接國際,旅遊項目有文遺的歷史城區,也有紙醉金迷的娛樂業,陽朔就簡單得多,靠山靠水而已。
暑假去陽朔到興坪古鎭也遇交通管制,外來車不得駛入,皆因古鎭內人車為患,如同本澳大三巴一帶遊人數量至一個限度,也來個人潮管制。但陽朔只管車,車也真的多。
陽朔內景區最多是電瓶車,如電單車,但不少有旁卡的,主要在田野間行走,多由遊客駕駛,沿途看山或停下玩水,十分愜意。問題在租用這些電瓶車不用證件不用駕駛執照,有膽量便可……這些電瓶車不但走田間崎嶇小徑,也與其他汽車共走馬路,車輛穿插,沒保障,也牙煙!
電瓶車看似簡單,只有“加油”和刹掣,但始終是有速度的交通工具,具一定危險性。網上查了一下,駕這些電瓶車不用戴頭盔,超載也可以,不會有交警截查,驚訝!出事了不知怎樣賠償?
回頭看,還是本澳制度較健全,也明文禁止電瓶滑板車走馬路。但新型代步或玩樂工具愈出愈多,法例也要跟得上!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