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地段不屬文遺法緩衝區
AB區天橋無損東望洋景觀
【本報消息】公共建設局代局長沈榮臻經徵詢文化局意見回覆議員林宇滔書面質詢稱,根據世界遺產相關保護要求,新城AB區行車天橋對“澳門歷史城區”未有產生影響。
林宇滔書面質詢促當局交代新城AB區行車天橋對周邊的影響,沈榮臻回覆稱,新城AB區通道的建設形式,過去曾提出不同方案構想,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從城市規劃、景觀保護、工程造價、建設工期,以及民生影響等多方面,綜合對不同構想作出考量。項目所處的地段不屬於《文化遺產保護法》及相關行政法規所規範的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亦不位於緩衝區。新城AB行車天橋不屬樓宇興建項目,故不適用第八三/二○○八號行政長官批示的規範。
在考量平衡交通功能、景觀協調和工程實施等眾多要素,以及正編製的“外港區-1”及“外港區-2”詳細規劃草案,配合現時路網結構,優化跨區道路的銜接,特區政府作出興建行車天橋的決定。
在方案進入設計及工程建造階段,將密切與海事及水務局充分溝通航道船隻出入外港碼頭的安排,確保橋樑施工期間的海上安全。工程期間僅需要有限度佔用孫逸仙大馬路的觀音像海濱休憩區部分場地,將與市政署協調,期間休憩區大部分場地仍如常開放居民使用。
此外,將建造替代的臨時行車路,以保持雙向四車道以滿足交通需求。
重視文遺保育
文化局表示,特區政府重視對本澳文化遺產的保育。為維護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景觀,特區政府規範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上述批示內容在實施前,已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審閱並獲得正面意見。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新城A、B區行車天橋”工程項目並不位於被評定的不動產或緩衝區的範圍,當中僅有局部一段處於上述行政長官批示“區域1”範圍內南端一側,該段涉及面積約佔“區域1”總面積的百分之○點三四,對“澳門歷史城區”及東望洋燈塔向外港方向的主要望海景觀未有產生干擾;該項目與經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及文化遺產委員會介紹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周邊區域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的規劃研究方案未有衝突。根據世界遺產相關保護要求,該項目對“澳門歷史城區”未有產生影響。
特區政府與國家文物局、世界遺產中心之間有建立恆常的溝通機制,包括就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措施、規劃、工程項目或各類遺產宣傳推廣和教育等工作交流,未來亦持續就本澳世界遺產的保護及其他相關工作,保持密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