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下周三討論規劃條件圖
石排灣原豪宅酒店用地受關注
【本報消息】位於石排灣社屋樂群樓對面、佔地約九千平方米的土地,曾因商人趙世曾擬建“星光大路一號”豪宅酒店項目而備受關注。如今,該地段規劃條件圖草案於下周三(九月四日)在城規會討論。在剛過去的公示期間,城規會共收到七份公眾意見,其中包括支持和反對的聲音。
根據二○一五年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該幅鄰近石排灣馬路的土地為住宅及酒店用途,樓宇最高可建至海拔九十米,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為十四點二倍。最新草案建議將土地用途調整為“H2類居住用地/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TDI類旅遊娛樂用地”,樓宇高度限制維持不變,但最大許可地積比率則降至十倍。
在七份公眾意見中,有兩份建議政府收回土地,用作興建自由波地、多功能戶外體育設施或室外泳池等。也有意見反對興建酒店和娛樂設施,擔心造成噪音污染。
另外有意見則表示,支持草案提出的土地用途,其中一份認為現時住宅供應不足,樓價高企,興建大型住宅可以為居民提供更多選擇;另一份則建議增加商舖數量。亦有意見質疑降低最大許可地積比率的理據。
下周三的會議僅討論五份私人工程規劃條件圖草案,原本同期公示的慕拉士大馬路華明工業大廈的租賃批地草案則不在討論之列。該地段現為一幢連鎖超市大樓,發展商曾在二○一四年時申請規劃條件圖草案,試圖將其改建為住宅項目。若工廈活化,則需提供大量面積不超過六十平方米的小型單位,以及向政府無償回饋三成的土地面積或建築面積。最新的草案要求,土地用途將收緊至純商業用地,不可再兼容居住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