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詳細規劃有序編制
特區政府正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二○至二○四○)》,有序開展各分區詳細規劃編制工作,目前正開展的包括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氹仔中區-2共四個規劃分區,而東區-2詳細規劃已透過行政法規公佈。
詳細規劃基於各區特點
總體規劃結合本澳城市發展定位及策略,訂定了空間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條件,並對公共基礎設施與公用設施作出合理的綜合部署。特區政府以總體規劃作依據,並根據各規劃分區的人口分佈、特色及功能特點,有序就各規劃分區詳細訂定和規範土地用途、建造條件、城市設計指引,以及公共基礎設施及公用設施的佈局等。
其中,外港區-1和外港區-2位於澳門半島南側臨海地帶,規劃面積共約三平方公里,將構建“濱水歷史旅遊軸帶”、打造綠色走廊、建立新的商業區及引入新的公用設施,從而優化整體城市肌理。
北區-1包括統計分區的青洲區、筷子基區及林茂塘區,現有土地面積約零點九平方公里。將規劃為休閒宜居、生態保育和產業升級的城市生活空間。
氹仔中區-2現有土地面積約零點九平方公里,將建設為宜居社區,透過持續優化區內公用設施配套及慢行系統,加強社區活動節點的可達性。
東區-2現有土地面積約一點三八平方公里,將建設為居住社區,打造為完善民生配套及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的濱海城市新門戶,助力本澳落實“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城市定位,及實現達至宜居宜業的城市可持續發展目標。
資訊公開重視公眾參與
特區政府於編制城市規劃過程中,均會按照《城市規劃法》的透明和促進公眾參與原則,讓公眾及利害關係人充分參與,並透過行政法規《城市規劃法施行細則》規範有關程序,包括對城市規劃草案內容作推廣、展示和公開諮詢,以及聽取城市規劃委員會意見等。
在開展城市規劃相關工作時,特區政府會適時向社會公開資訊及介紹進度,政府跨部門委員會於今年三月舉辦工作坊,向城市規劃委員會介紹“編制外港區-1和外港區-2詳細規劃的服務”及 “北區-1詳細規劃的服務”的第一階段初步成果,並根據委員意見完善詳細規劃的編制及跟進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現時,外港區-1、外港區-2、北區-1三個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正開展第二階段成果報告的修訂工作;氹仔中區-2正跟進第一階段成果報告的修訂工作。除城市規劃外,也會就城市設計等有關方面開展專項研究。
更多有關本澳城市規劃方面的資訊,可查閱城市規劃資訊網(https://urbanplanning.dsscu.gov.mo/)及城市規劃委員會(https://www.cpu.gov.mo/)。
(土地工務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