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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械監管制度年內交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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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8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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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械監管制度年內交立會

    醫械監管制度年內交立會

    助澳註冊備案醫療器械“走”出去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宋碧琪口頭質詢問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的立法進度。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政府參考國內外制度,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建立醫療器械的法律制度,包括研發、註冊、備案、製造、經營及監督管理,以推動澳門醫療器械質量提升、製造質量與內地及國際接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將有助推動澳門註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走”出去。目前草案正處於最後技術完善階段,將按規劃於本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宋碧琪並關注“港澳藥械通”及“港澳中藥通”已落地實施四年,目前運作情況如何?歐陽瑜表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委在二〇二〇年聯合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即“港澳藥械通”,“方案”允許大灣區的指定醫療機構經審批後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澳門上市的藥物,以及使用臨床急需、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已被澳門公立醫院採購使用的醫療器械。

    當中,“方案”沒有要求上述醫療器械須已在澳門註冊或備案,也就是說,本澳《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的立法進度並不會影響“港澳藥械通”政策的實施。

    澳兩藥獲准灣區用

    藥監局自成立以來,積極與內地相關部門對接,更有利落實執行各項藥監政策和措施,截至今年六月,本澳已有兩項藥物獲批准進入大灣區指定醫療機構使用,並有十二項藥物在審批中,藥物的審批進展越趨理想。隨着政策深入實施,相信未來會有更多內地醫療機構提出申請,讓更多本澳藥物透過“港澳藥械通”進入內地。

    歐陽瑜並稱,藥監局並會持續優化新藥審評審批制度,在保障新藥安全有效及質量可控的前提下,會依法盡快批准符合要求的新藥上市,滿足病人臨床用藥需求,推動更多在本澳上市的藥物經“港澳藥械通”進入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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