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安高校通則九月生效
【本報消息】行政會昨完成討論《修改一月三十日第五/九五/M號法令》行政法規草案,將於九月一日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保安部隊高等學校校長黃子暉、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張國華介紹,為配合第一〇/二〇一七號法律《高等教育制度》的規定,特區政府通過此行政法規,修改經第五/九五/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通則》。法規主要規範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的素質評鑑制度、教學人員的組成及學位證書的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