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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徹查嚴懲
業者:混裝應為個別現象
罐車混裝後果嚴重
官媒斥“形同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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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7月1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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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混裝應為個別現象

    業者:混裝應為個別現象

    【本報訊】據《每日經濟新聞》九日消息: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有普貨罐車食品類液體和化工液體運輸混用且不清洗,涉及三河匯福糧油集團有限公司、中儲糧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等。

    事件引發公眾及業內人士的譴責。不過,也有不少受訪從業者認為,這是個別現象。

    針對相關報道,匯福糧油客戶之一的北京世紀悅福總經理鍾舜告訴記者:“這種是極個別現象,中國的大豆油以及其他的(食用)油,有問題是不會出廠的。”鍾舜還表示:“我們是自己的車,專人、專罐、專司機、專路線,可以調取三年之內的行車記錄儀——作為企業,這是一個道德底線問題,也是最起碼的良知。”

    “匯福糧油和中儲糧的產品品質是沒問題的——國家對食用油監管得特別嚴格,是經常抽檢的。可能在運輸過程會存在瑕疵。”鍾舜說,其也是中儲糧的客戶,目前已經收到了中儲糧的通知,(對運輸車輛)包括需要核查車輛前三次裝載的來源,特別是油品的裝載記錄;是否是食用油專用車,強調裝載的油品必須與罐車標識相符,不得混裝;司機必須持有健康證,車輛必須保持乾淨,不得有油漬等。

    司機:專車專用

    有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些公司自己沒有罐車,就需要僱第三方的,很多罐車司機就是個人短拉活的,沒有規律,個別司機素質有待提高,這種情況容易出問題。

    但該從業人員表示,以前車隊比較分散,經過市場競爭一些小的運輸公司被淘汰,目前食用油物流都集中在幾家大的物流公司,這樣的大物流公司也會規範很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聯繫了多地罐車司機,對方都表示自己都是專車專用,並沒有聽說過罐車混裝的現象。一名泉州的罐車司機表示,不可能存在這種混裝行為,“都是違法的東西”。但他同時表示:“除非有清洗油罐,有清洗證明的話那是可以的。”一名山東的罐車司機告訴記者:“我只拉汽油和柴油,拉不了別的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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