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離婚
歐倩怡和郭晉安離婚了。“離婚”看似平常,卻是吃瓜群眾最愛,大家都看不得人好,更別說內裡的風月最夠格做茶餘飯後的話題。原本我便覺得兩個人婚後走不下去,要粉碎在神聖的婚姻殿堂裡信誓旦旦地許過的承諾,已經足夠糟心。後來又更了解,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是關乎財產、孩子、夫妻兩個家族,甚至涉及雙方共同的生活圈等等。處理不當,便焦頭爛額、血流成河。這種決定,要比結婚難上百倍,如果是公眾人物,顧及的便需更加全面。
而偏偏,歐小姐在訪問裡像個涉事未深的小女孩,她說為了要彌補過早進入娛樂圈而沒多讀書的遺憾,婚後便研讀了幾門和表演不相關的學科,還取得了碩士學位。然後又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大談在婚姻結束後開始試玩交友軟件,分享自己如何和異性聊天及如何被放飛機的心路歷程,更給出“女士還是別讀太多書”的結論。最後又不把觀眾當外人,訴說自己為何動了離婚念頭——因為在一個病到要暈的晚上,枕邊人似乎沒有好好照顧她的病況,以至她第二天醒來後,頭還是埋在痰罐裡,令她對婚姻感到寒心。而現在年過四十歲了,她想為自己而活,和丈夫二人便走到了今天的結局。
毋庸置疑,歐小姐在這個訪問裡欠缺了周全。她如數家珍,大曬學歷,就如我媽夏天時在塔石廣塔曬陳皮一樣,又未經過嚴密思考、一股腦地把自己的事抖出來,實在很難令人喜歡。相比起她的前夫,成熟得體如官方發言人一樣,她會受到抨擊就一點也不意外。但我看着群眾的留言,又感十分寒心。大家批評她離婚是不負責任、“拋夫棄子”;覺得如非丈夫“給她機會”去讀書,她便甚麼都不是,甚至是這女人令到丈夫要和她離婚,她的處事能力必差、情商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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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