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學年續向在粵就讀非高教澳生發放津貼
深合區澳校趨同澳免費教育
【本報消息】政府將於新學年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本澳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同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第一所澳人子弟學校將於新學年啟運,特區政府將向相關辦學實體發放學生就讀津貼,使該校的本澳學生享有趨同本澳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的待遇。
發學費學習用品津貼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長龔志明昨日下午三時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張永春表示,行政會完成討論《二○二四/二○二五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就學財政支援》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自公佈翌日生效。
為深化粵澳兩地在教育領域的合作和促進深合區的發展,特區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規,旨在於二○二四/二○二五學年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本澳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
同時,考慮到澳門私立學校的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將於二○二四/二○二五學年啟運,為創設條件使該校的本澳學生享有趨同本澳免費教育津貼制度的待遇,特區政府向相關辦學實體發放學生就讀津貼。
津貼金額等同本年度
新學年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條件及發放津貼金額與本年度相同。學費津貼方面,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八千澳門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六千澳門元。學習用品津貼方面,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一百五十澳門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四百五十澳門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一千七百澳門元。
同時,就讀高中教育的學生須於二○二五年六月至八月修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組織的課程且出席率達八成,方可獲發放津貼。
此外,法規建議向由本澳辦學實體在深合區開辦的學校發放學生就讀津貼,以免除學生繳交學費及相關費用,並訂定辦學實體須遵守的義務,包括優先錄取本澳居民、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交會計帳目及審計報告,以及課程設置及學生評核須符合本澳法規的要求等。
兩項津貼共增千二萬
龔志明表示,上述兩項津貼金額合共約四千九百八十萬元,較去年增加一千二百萬元,主要是學生人數總體增加三百多人,以及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開辦,趨同於澳門免費教育的待遇相關金額增加。政府向該校投入預算約一千○八十萬元,有關計算方式與澳門的免費教育學校相同。
被問到該校有否教師津貼,龔志明解釋,在深合區聘請的教師要按當地法律制度及教師要求,同時需符合本澳的要求,但在當地聘請的教師不可享有澳門教師津貼福利。
除了學生就讀津貼,政府將向該校資助多少金額營運?龔志明稱,澳門學校除了免費教育津貼,還有教育基金支援學生發展活動、學校硬件建設等,深合區澳人子弟學校亦會使用相同標準作支援,但由於屬新學校開辦,全年使用金額未有確切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