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議員李振宇口質
歐陽瑜:未計劃修訂涉家庭法律
【本報消息】內地自前年開始實施《家庭教育促進法》,首次明確家庭教育的責任。議員李振宇口質當局會否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或考慮制訂《家庭教育法》支援家庭開展教育,促進家庭發展及社會和諧穩定?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現階段未有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或制訂《家庭教育法》的計劃。
落實家庭綱要法
歐陽瑜解釋,《家庭政策綱要法》屬於綱領性的法律,縱使已生效三十年,仍一直發揮提綱挈領的作用。該法律生效以來,相關公共部門因應社會發展情況和需要,推動制訂《未成年人司法管轄範圍內之社會保護制度》、《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特殊教育制度》、《殘疾津貼及免費衛生護理服務的制度》、《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和《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從各方面積極落實《家庭政策綱要法》的目標。
在現行《民法典》和《刑法典》內,涉及家庭、婚姻、未成年人、扶養等規範,已明確對家庭及成員的權利、義務和保障;加上透過現行多條的單行法規,本澳居民在醫療、衛生護理和教育等方面已獲充分保障。
結合目前面向低收入、單親、長者或殘疾人士等弱勢家庭所提供的援助和服務,以及現行的公共房屋制度為經濟薄弱或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居民解決居住和住房問題,全面為家庭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因此現階段未有修訂《家庭政策綱要法》或制訂《家庭教育法》的計劃。
與內地法制不同
李振宇引述全國婦聯報告指出,有五成家長不知如何教育子女,部分家長甚至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或雙職家庭少時間教育等情況。主張家庭教育不僅是私事,而是全社會應關注和參與的大事。建議推動家庭教育法律立法,引導社會各界重視家庭教育、家教和家風。
歐陽瑜回應時表示,曾對比內地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澳門的“非高等教育法“已包含一些相關的規定。然而,兩地法律制度不同,不宜一對一比較。她認為澳門在家庭教育方面,如對家庭的關懷、尊重父母、長輩和師長等方面已做得相對較好。未來可考慮通過“私框”、基礎教育及青年政策等方面,加強教育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