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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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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通商社通增檢院電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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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4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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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通商社通增檢院電子支付

    一戶通商社通增檢院電子支付

    【本報消息】檢察長辦公室及行政公職局訊:為配合特區政府電子政務發展,並達至司法便民及檢察院電子化發展的目的,檢察院於昨日推出電子支付服務,凡持有以下憑單、憑單編號或付款二維碼的人士,得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及網頁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支付憑單款項:

    一、就成為輔助人需繳付司法費及倘有的附加款項;

    二、因觸犯輕微違反需支付罰金。

    持有檢察院自昨日起發出憑單的人士,於支付期限屆滿前,除可親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或郵政儲金局支付相關款項外,亦可選擇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線上付款。

    透過上述服務線上付款,不受機構辦公時間限制。此外,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電子支付工具支付,不論使用任何幣種的電子支付工具,相關款項均以澳門元計算。

    不論何種支付方式,使用者仍須遵守作出相關訴訟行為的法定要件、期間及程序規定,並承擔不遵守有關規定的法律後果。

    核實憑單內容支付

    居民需留意,檢察院僅會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網頁及手機應用程式中的“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線上收取憑單款項,不會透過電話或短訊要求居民向檢察院院進行任何銀行轉賬或匯款;另一方面,除電子憑單外,檢察院亦會發出紙本憑單,請居民支付任何款項前,務必核實憑單內容。倘居民對憑單有任何疑問,可親臨檢察院刑事訴訟辦事處或致電二八七二·八二六八查詢。

    司法機關將持續發展更便利居民使用的資訊服務,繼二○二二年法院推出“法院電子平台”,以及居民可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於“法院電子支付訴訟費用”服務線上付款後,現時,檢察院亦推出電子支付服務,標誌澳門特區的司法電子化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如欲了解更多“檢察院電子支付”服務資訊,可瀏覽檢察院網站相關專題,亦可瀏覽“一戶通”及“商社通”的專題網站(https://www.gov.mo/app及https://www.gov.mo/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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