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新政促高水平對外開放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扎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該《行動方案》提出“擴大市場准入、加大政策力度、優化公平競爭環境、暢通創新要素流動”5個方面、24條措施,旨在進一步加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鞏固外資在華發展信心。其中值得關注點如下:
一是擴大行業市場准入,提升投資自由化水平。《行動方案》提出,合理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此舉有利於破除影響外資准入的隱性壁壘,進一步推進制度性開放。同時取消製造業准入限制,能夠進一步引導外資投向高端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
二是深化金融對外開放,助力經濟增長動能轉變。《行動方案》指出,“擴大銀行保險領域外資金融機構准入,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依法開展銀行卡清算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按規定參與境內債券承銷。”深化金融高水平開發有利於增加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多元化和多樣性,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開放型經濟的增長動能轉變、發展方式轉變。
三是暢通創新要素流動,促進內外資企業創新合作。《行動方案》强調“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總部數據流動、便利國際商務人員往來、優化外國人在華工作和居留許可管理”。通過推動全球人才、技術、數據等高端要素集聚,打造更具吸引力的營商環境。配合放寬外籍人員往來政策,提升外籍人員來華經商、學習、旅遊的便利化水平,進一步堅定外資企業在華投資信心。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展規劃部策略分析師 劉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