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營商環境 深穗居首
【本報記者廣州二十日電】省發改委日前公佈,根據《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開展營商環境評價要求,省發改委牽頭組織對全省21個城市營商環境建設作出評價,結果深圳、廣州成績最優秀排在第一檔;佛山、東莞、珠海、惠州、中山、肇慶、江門、汕頭、湛江、汕尾排在第二檔。
評價組採取企業調查、大數據分析、實地暗訪和部門磋商4種方法開展評價,累計查詢超過3萬條數據,舉辦44場企業座談會,電話調查6萬個樣本企業;用近三個月在21個城市開展現場磋商,並在各城市抽取2個縣市區暗訪調查,走訪88個政務服務大廳、水氣網營業廳,基本實現“無感”參評。本次營商環境建設成效及總體評價表明,廣東推動實施更多創造型、引領型改革,加快打造更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經營主體辦事便利度、滿意率和獲得感不斷提升。
推動大灣區改革
廣東成立全省營商環境工作專班,推進各領域具體改革。印發實施《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等,開展8個營商環境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大部分城市持續迭代“升級版”營商環境改革舉措。
重點領域改革深化。市場准入推進“一照通行”改革,實施跨區域“一照多址”,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便利企業准入准營。推進用工合同“無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