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碰瓷
碰瓷,即是故意訛詐。在現實生活中並不鮮見,最典型的碰瓷行為就是碰瓷者瞅準馬路上行駛中的車輛,衝上去,假裝被撞,而要求車主賠償。可是,如今此類碰瓷現象卻延伸至網絡世界,出現了網絡碰瓷。
近日,有一個網民聲稱,莫言的作品“污蔑英烈、美化侵略戰爭、貶低中國人民”,要求莫言向全國人民道歉、賠償全體國人名譽損失費十五億元。
法院當然沒有受理該網民的訴狀,且出版莫言著作的浙江出版聯合集團明確回覆,莫言的著作並不存在該網民聲稱的事。
雖然該網民狀告莫言的行為因法院拒絕立案而未成事,但卻成功地引起了大量網民的關注。作為事件的始作俑者,該網民可能一開始就知道,其行為的荒謬性,之所以作出狀告莫言的荒謬行為,實際上,本意就在於引起網民關注。在此意義上,無疑是成功的。
其實,該網民狀告莫言的行為就是一種網絡碰瓷,其選擇莫言作為訴訟對象顯然是精心策劃的。因為莫言獲諾貝爾文學獎,其聲名顯赫,狀告莫言無疑可以極大地吸引網民眼球,從而收穫網絡流量,並從中漁利。果然,儘管該網民發表過不少網絡言論,卻並未引起關注,而自狀告莫言的網帖發表後,其粉絲即刻漲到二十餘萬,並累積了一批忠實的支持者。此外,其另開了公眾號圈粉,而網絡流量是可以變現的。網絡上,該網民的打賞數量越來越多,甚至有人通過網絡為其籌款。顯然,該網民成功地製造了網紅效應,並從中獲取收益。
近年來,類似的網絡碰瓷行為並不鮮見。問題在於,現在對線下碰瓷行為已有法律規管,甚至碰瓷者應承擔刑事後果,而線上碰瓷行為則似乎無需承擔任何法律後果。因此,需要考慮立法規管惡意的網絡碰瓷行為。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