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新中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際
中央將表彰一批功勳模範人物
【中新社北京十三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提名評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共中央決定,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際,開展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勳模範人物。
《通知》明確了提名評選工作總體要求、提名人選範圍和條件、提名評選程序和工作要求。
其中關於提名人選範圍和條件,《通知》指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均可被提名,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共和國勳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中,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作出巨大貢獻、建立卓越功勳,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友誼勳章”提名人選應當是在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促進中外交流合作、維護世界和平中作出傑出貢獻,對華長期友好,具有良好聲譽的外國人。國家榮譽稱號提名人選應當是在經濟、社會、國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各領域各行業,特別是中共十八大以來,作出重大貢獻、享有崇高聲譽,道德品質高尚,群眾公認的傑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