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攞返公道 靠法律抑或人心?
——談舞台劇《裁決》
律師出身的德國作家費迪南 · 馮 · 席拉赫(Ferdinand
von Schirach)編寫的沉浸式律政舞台劇《裁決》(TERROR),由澳門曉角話劇研進社製作首個粵語版本,並搬上澳門文化中心舞台。劇本虛構的案情發生在德國:一架航空客機被恐怖分子劫持,威脅撞向慕尼黑的一座足球場——場內正在舉行國際足球賽事,現場聚集了七萬名觀眾。在最後關頭,緊急升空的空軍少校Lars Koch違背了指揮中心的命令,自作主張將客機擊落,雖然拯救了球場內的七萬人,卻令飛機上一百六十四人全數罹難,他因此被逮捕並以“謀殺”罪名起訴受審。
《裁決》巧妙利用二○○六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根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第一條(人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宣告德國航空安全法(該法允許德國國防部可以在客機遭恐怖分子劫持時,為拯救更多人命而將飛機擊落)違憲的司法判決。從這道人性和法律之間的悖論縫隙裡,劇作家開拓出關於世道人心的深邃討論空間。《裁決》的劇情從一場法庭審判開始,隨着控辯雙方的激烈攻防、不同證人的供詞補充,法庭內的討論議題也被不斷延展。最後,現場擔任“陪審員”的觀眾必須就Lars Koch少校究竟是否有罪進行投票,並即場公佈“裁決”結果(可惜南灣舊法院劇場已不復存,否則必屬上演這齣“沉浸式”法庭戲的最佳地點)。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由”
《裁決》的法庭爭辯焦點就落在:我們能否接受為拯救七萬人而殺死無辜的一百六十四人?驟看起來這似乎是道簡單的數學題,但實際情境的推演和討論,卻並非如想像那麼簡單。在討論《裁決》虛構案情中蘊含的法律與道德困境之前,筆者想先和大家分享一個“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真實故事。它同樣發生在德國:一九九二年二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前東德士兵Ingo Heinrich因槍殺翻牆逃往西德的二十歲青年Chris Gueffroy而受審。法庭上,律師提出的抗辯理據是:被告身為邊防士兵,當時(槍殺事件發生於一九八九年)只是在執行命令,不應被究責問罪。但法官Theodor Seidel對此卻不表認同,他指出:被告作為軍人,雖然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卻是無罪的——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由,這也是被告應該承擔的良心義務,因為除了法律,還有做人的良知,而“尊重生命”應是放之四海皆準的最高原則。
雖然關於法官是否真的說過“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自由”這句話,後世仍有不少爭論,但這個“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卻從此廣泛流傳,成為當法律與道德發生衝突時,夾在兩難之間的後來者們可茲參考的經典案例。而該案的審判結果是:Ingo Heinrich因蓄意殺人罪被判處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這和澳門版《裁決》的投票結果倒是不謀而合——澳門合共五場演出中,四次被判有罪(若計五場演出的總票數,“有罪”的裁決率約為百分之五十二點三),這和此劇在亞洲區部分城市的投票走勢亦相去不遠,比如:中國內地版(北京)的五次裁決中,三次被判有罪;日本版(東京)的二十三次裁決中,十五次被判有罪。
“裁決”結果截然相反的歐洲
為呈現不同地區觀眾的不同取態,《裁決》製作單位專門設立了官方網站(https://terror.theater)持續更新各地觀眾投票結果:《裁決》在德國首演後,曾分別於荷蘭、瑞士、奧地利、丹麥、匈牙利、土耳其、波蘭,以及美國、澳洲、日本、中國等地巡演。對比亞洲區的“裁決”形勢,歐洲卻呈現出截然相反的走向——根據筆者在網上找到的部分統計資料,歐洲觀眾有不少都是一面倒的“無罪”裁決:德國一千五百一十七次裁決,一千三百九十次無罪;荷蘭六十九次裁決,六十五次無罪;瑞士七十四次裁決,七十一次無罪;丹麥二十六次裁決,二十二次無罪;土耳其三十次裁決,二十八次無罪;波蘭二十四次裁決更是全部皆為無罪……
若再看官網公佈的整體統計數據,雖沒有歐洲區這麼強烈的一面倒,但大致上仍偏向“無罪”的裁決——二○一五年十月三日首演至今年二月十六日,共五十八萬四千八百三十七位觀眾中,有百分之六十三點七的人最後選擇了“無罪”裁決。但若仔細研究這張投票走勢圖,我們不難發現兩個關鍵的時間點,它們甚至在圖表上被特別以英文字母P(巴黎恐襲,二○一五年十一月)和B(布魯塞爾恐襲,二○一六年三月)標註出來——在這之前,全球觀眾的投票取向仍大約一半一半,但自從兩次恐襲發生後,便一騎絕塵地躍至六成左右,此後更一直穩步向上,再沒降下來了。
當然,《裁決》的演出地點和觀眾群主要在歐洲,因此前文的“全球”表述似乎也不大準確。公平一點來說,裁決結果主要還是反映了“歐洲民意”,那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大家或許還記得,始於二○一○年前後的歐洲難民危機(二○一五至二○一六年達至高峰),從中東、北非和南亞等地,經地中海及巴爾幹半島進入歐盟國家尋求庇護的難民數量大增,對歐洲各國造成巨大衝擊,由此引發的治安、住房、教育、就業、社會福利等大小問題,令歐洲各地尤其是基層民眾深受影響。加上頻發的宗教衝突與恐怖襲擊事件,更將民眾的不滿情緒推至爆發點。因此,過去十幾年來,我們見證了歐洲社會撕裂紛爭不斷,激進或民粹政黨崛起,有的更已開始執掌政治權力;但另一方面,那些整天高喊“人道”、“人權”動聽口號的政客們,在落實有效社會治理方面,卻常常是姿態大於實際,令歐洲民眾失望連連,不再投以信任。
對現實政治的失望,令人們在心裡滋生出某種寄盼:要是能有“羅賓漢式”英雄出來替天行道、踐行公義就好了——即便打破法律也情有可原(從近年各種“超級英雄”電影大行其道的全球風潮來看,有類似集體潛意識的恐怕也不只歐洲民眾了)。故此,背景和履歷近乎完美的Lars Koch少校被視作某種“義士”或“英雄”,他自我犧牲式地“殺掉少數無辜者以保護多數無辜者”的違法之舉,大家也自然對他寄以同情多於責怪。
“小嘍囉被問吊 大佬們卻冇事”
且讓我們再回到先前 “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相對這個充滿人道激情和正義感的故事的廣泛流傳,現實案情的結局卻似乎沒太多人討論:收到法院判決後,Ingo Heinrich的律師提起上訴。經過法庭抗辯,一九九三年,先前的判決被暫停執行,並在一九九四年的最後一場審判中,改判兩年監禁,並得緩期執行;而同案另一被告前東德士兵Peter Schmett(他當時僅向天鳴槍示警,並未向對方射擊,最後獲判無罪釋放)家鄉的六百多名居民更在訴訟期間發起連署請願,要求政府撤銷控罪,因為不滿只有“小嘍囉被問吊,大佬們卻沒有事”(The little guys hang while the big guys go free)。這些人抗議的理由在我看來非常合理:如果依照法律,開槍的士兵要接受審判並被關入監牢,那些當時真正有權力、有能力去制定和修改法律的“大佬們”卻為何能逍遙法外?
同樣,《裁決》劇中控辯雙方在法庭對質期間,控方律師也挖出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得知飛機被恐怖分子用來撞向足球場後,為何指揮中心內無人做出“疏散人群”的決定?就在Lars Koch少校糾結要不要為了保護球場裡的七萬人而違抗軍令的時候,那些真正應該做出決策、採取行動的官僚們幹甚麼去了?如果Lars Koch要被送上法庭面對裁決,那麼,當時在指揮中心內不作為的那些官僚們,難道不該同樣被送上法庭受審嗎?
所以,像筆者一樣在《裁決》投票階段掙扎糾結的觀眾們,大概沒發現自己從一開始就跌進了這個不公平的遊戲——自以為擁有裁決權的陪審觀眾在內心艱難糾結,卻沒意識到:真正應該被審判的責任人根本就不在法庭裡!或許,這亦是編劇藏在劇本裡的某種隱喻:看起來嚴肅莊重、邏輯縝密的司法審判,原來根本無法追究真正的責任人,當然也就無法解決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由此延展想像,背後更多的一連串問號可能更加沉重:如果一個社會所建基和仰賴的司法制度、民主機制,在現實中卻不斷虛耗、空轉甚至失靈的話,最後會迎來怎樣的亂局?
當社會面對外來衝擊,失序的混亂以及隨之引發的憤怒和恐懼,令社會人心變得異常敏感和緊張,尤其在媒體或政治的有心操弄下,民眾往往傾向於將矛頭指向表面的“罪魁禍首”——外勞、移民、信仰不同宗教者,成為大眾針對的標靶,但隱藏在這些表象背後的問題根源——那些“大佬們”卻往往能置身事外。這大概也是像《裁決》這類藝術創作的意義所在:它像一面放大鏡,從或虛構或真實的故事中,讓讀者或觀眾有機會追尋隱藏在混亂表像之下的真相。真正出色的藝術作品,不一定能提供解決問題的辦法,但總能激發我們思考和追問:問題的癥結究竟在哪裡?
除了法律 “我們別無選擇”
這些年來,隨着全球經濟發展日益失衡,貧富懸殊、階級矛盾、族群衝突等問題日益嚴重,為了追尋更好的生活條件,大量外來移(難)民和外勞的流動,也對承受壓力的當地社會帶來了巨大衝擊。環顧全球,不少國家或地區(包括澳門在內)都面對差不多的類似問題,而當面對林林總總的社會問題,一個社會的司法制度能否維持公平正義(即便遲到也不缺席)?民主機制能否真正反映和回應民眾心聲?行政體系能否有效配置資源、管理社會並解決實際問題?而最重要的是,若那些執掌公權力的“大佬們”犯了罪(失職瀆職或貪污舞弊)的話,會否真的被送上法庭究責?要知道,一個社會的長治久安與和諧穩定,不能全靠嚴刑峻法,更不可能來自空喊口號和粉飾太平,而應來自維繫社會運作的一系列大小制度,能否有效運作並因應社會變化而不斷與時俱進。
可惜的是,《裁決》首演至今雖近十年之久,但今天的世界卻變得比當年更加動盪混亂、更加人心不安。雖說古語有云“公道自在人心”,但當面對千瘡百孔的社會制度以及被恐懼和憤怒掩蓋的世道人心,我們究竟還應該相信什麼?又可以做些什麼?劇作家似乎也早已預見大家會有此困惑,因此,筆者最後想用席拉赫在《裁決》劇本內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結尾:
“……未來還會有恐怖攻擊、會有謀殺、會有傷痛,而且會每下愈況;但我相信我們憲法的冷靜從容、相信它堅定的包容以及它的人性觀,如果想要我們的自由社會得以倖存,我們別無選擇。”
(圖片提供:阿飛有空@曉角話
劇研進社)
李 爾
iamleer@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