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進口貨免稅新規下月實施
助促“四新”產業琴澳融合發展
【本報消息】海關總署前日發佈對深合區進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的新規,明確免稅進口主體經深合區“一線”口岸進口的自用機器設備和基建物資,將享受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該規定有助促進深合區“四新”產業及琴澳融合發展。
海關總署本月六日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進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詳細規定深合區進口貨物免稅管理,並明確該管理辦法將在深合區正式封關運行之日(三月一日)起實施。
交通設備不在此列
該管理辦法規定享受進口免稅的自用機器設備,指免稅主體進口自用的機器、設備(不含飛機、汽車、船舶及遊艇等交通設備)、模具及維修上述商品用的零配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二○二三年)》第八十四章等稅目九五○八項下的商品。顯示可免稅保稅的商品包括科研設備、生產生活物資、醫療大健康設備、展品以及部分加工增值商品等,以支持深合區科技研發、高端製造業和文旅會展等“四新”產業發展。
管理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主體,指在深合區登記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以及深合區內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免稅進口主體名單由深合區執委會同拱北海關等有關部門確定並動態調整。
登記信息接受監管
按該管理辦法,免稅進口主體在首次申報進口免稅貨物前,應通過深合區智慧口岸公共服務平台登記免稅進口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範圍等信息,建立免稅貨物台賬並接受海關監管。
深合區經濟發展部門稱,上述管理辦法旨在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聚集“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主線,專為深合區“度身訂做”,該管理辦法與早前公佈的監管辦法立足深合區所需,將成為推動深合區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的政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