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廢除與韓所有經濟合作協議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七日在首都平壤萬壽台議事堂召開全體會議,會議決定廢除朝韓經濟合作相關法規文書。
據報道,會議審議並一致表決通過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政令《關於廢除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北南經濟合作法、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及其施行規定、北南經濟合作有關協議書》。
這意味著朝鮮廢除了與韓國之間的所有經濟合作協議。
《北南經濟合作法》於二○○五年通過,規定韓朝經貿合作適用對象及流程等。隨着該項法案作廢,朝鮮再不另設關於韓朝經貿合作的程序。
《金剛山國際旅遊特區法》則制定於二○一一年,規定韓國或外企及個人對金剛山特區進行投資的相關內容。
朝鮮最高人民會議曾於一月十五日發布決定,廢除祖國和平統一委員會、金剛山國際旅遊局等朝韓事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