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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擬增兩調查員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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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     版面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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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2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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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擬增兩調查員職級



一常會昨首次討論修改“廉政公署組織法”

    一常會關注如何穩定人員隊伍

    廉署擬增兩調查員職級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首次討論修改“廉政公署組織法”,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法案中廉署職務及工作範圍的修訂,以至未來人員制度修改,如何穩定人員隊伍等。

    一常會議昨上午十時舉行,李靜儀、秘書宋碧琪會後向傳媒總結。李靜儀引述法案的理由陳述提及,考慮到經濟財務犯罪,特別是清洗黑錢犯罪,在作為上游犯罪的貪污犯罪中具凸顯性,因此建議廉署任務及工作範圍包括針對有組織、具國際或跨區域規模的經濟財務犯罪。委員會關注廉署打擊相關犯罪的範圍。

    法案並提及,廉政公署調查員的制度,相當於司法警察局刑事偵查員職程,新增總調查主任及特級調查員兩個職級。李靜儀稱,委員會關注在新增職級及將來有調查員轉入的情況下,如何確保原有人員薪酬及晉升制度公平性,吸引及穩定人員隊伍,以及鼓勵人員提升學歷,修訂後是否有利於將來廉署人員的發展。

    冀清晰勸喻條文

    另外,法案建議廉政公署可對機關作出勸喻,若被勸喻機關不接受或部分接受,應於十五個工作天內給予有理據的回覆,可一次或多次延長。李靜儀表示,由於不履行有關做法涉及罰則,委員會希望更具體說明有關條文,包括勸喻時間的訂立及調整依據,清晰公共部門的合作義務,未來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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