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三個案自願清拆
去年千一僭建立案八罰款
【本報消息】工務局訊:土地工務局二○二三年全年開立涉及非法工程的卷宗共一千一百一十四宗,全年自願清拆個案共一百二十九宗,較二○二二年同期有所增加,因進行非法工程的罰款個案亦有八宗。
從自願清拆非法工程個案數量增加,反映居民對處理自身非法工程的意識及意願日漸增加。局方歡迎居民自願清拆僭建物,也會持續進行打擊工作,呼籲社會大眾顧己及人,配合政府合力消除非法工程,共同維護樓宇安全及營造舒適居住環境。
佔用公共部分或空間,會阻礙火警救援及逃生,嚴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樓宇外牆加建花籠、平台或天台加建僭建物等更會影響樓宇承載能力及導致滲漏水等問題,影響其他住戶的居住環境,甚至會破壞樓宇結構。為有效跟進及打擊,對新建、翻新或殘危情況,對公眾走火安全及公共衛生等構成安全隱患的非法工程,工務局均會優先處理。
增罰則斷水斷電
隨着《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生效,新法不僅提升違法人因進行非法工程的罰款,並新增不遵守拆卸令的罰款,以及增加其他懲罰措施,包括違令罪和“斷水斷電”等,呼籲居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自願清拆減罰款
為鼓勵違法人配合政府執法,自願清拆僭建物,《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就進行非法工程罰款的處罰程序,有鼓勵性減免措施。倘工程所有人在聽證期間,不作申辯且申請自願清拆,當獲許可及確認完全拆除所有非法工程後,可獲全數豁免此項罰款;倘局方對非法工程展開的聽證程序有最終決定並發出拆卸令,違法人於限期內申請自願清拆,罰款則可減半。法律規定此項減免僅適用一次,且違法人五年內再次違反將被視為累犯,相應罰款下限將提高四分之一。在拆卸非法工程前,應先向工務局申請,獲許可後才可施行;否則,相關人士會因違反《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其他規定而受罰。
非法工程相關統計數據可查閱工務局網站(https://www.dsscu.gov.mo)“土地工務局處理非法工程資料”,更多資訊可瀏覽“《都市建築法律制度》資訊網”(https://www.dsscu.gov.mo/zh_HANT/sites/rj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