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恢復皮塔議員資格
【香港中通社廿四日電】泰國憲法法院二十四日裁定,遠進黨前黨魁、前總理候選人皮塔違反選舉法的罪名不成立,恢復議員資格。
去年七月十九日,泰國憲法法院宣佈,正式對泰國選舉委員會提起的關於遠進黨黨魁皮塔下議員資格的釋憲申請立案,皮塔被暫停國會下議員職務。泰國憲法規定,禁止國會下議員候選人持有媒體股份。皮塔當時被指在參選下議員時仍持有媒體公司股份。皮塔則否認自己有任何不當行為。
泰國憲法法院本月二十四日宣佈裁決時說,法院認為皮塔持有股份的公司沒有廣播特許權,不應被視為大眾傳播媒體,因此裁定他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