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倡正確使用電動輪椅不危及他人
傷殘協:規範出行保各方安全
【本報消息】就有待審議的修訂《道路交通法》倡議正確使用電動輪椅不危及他人,澳門傷殘人士服務協進會會長王國英表示支持及認同,可讓出行受到規範,確保彼此安全。
冀完善無障礙設施
王國英關注到,近年本澳無障礙設施不斷完善,惟各區道路環境複雜,路脊間時有高低起伏等形成梯級,加上修路工程頻繁,導致輪椅使用者很多時被迫駛出馬路。建議當局進一步完善行人道無障礙的設施,督促負責修路的工程公司加設臨時的無障礙通道,保障有需要使用電動輪椅出行人士順利通行。
他希望當局多宣傳修訂中的《道路交通法》條文,除一般網絡宣傳外,可通過包括該會在內的各相關團體進行宣講,提升各界尤其長者等的認知,認識新法相關規定,包括在使用電動輪椅應注意的安全問題,如不可載客等。近年有不少內地輪椅使用者來澳觀光旅遊,建議當局在他們入境本澳時主動派發有關宣傳單張,闡明新法須注意的條文。在接下來新法執法初期,宜先以宣教為主,後再執罰,相信能達到修訂新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