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解約無需受罰
澳門賽馬股份有限公司主動提出解除專營合同,傳媒關注公司是否需要賠償?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按照特區政府在二○一八年與馬會簽署的合同,不論是雙方協商、單方或因違規而解除合同,都不設任何罰款或“補償”,故賽馬公司無需“補償”給特區政府。他強調,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是特區政府經研究、綜合考慮公共利益後才接受。
傳媒關注賽馬公司須於去年底前完成十五億元的注資計劃,並質疑其“一蝕錢就不做”,政府又順攤接納“分手”,如何維護公共利益?張永春回應稱,該公司自二○○二年已出現經營困難,並非“賺住錢就畀佢做,蝕錢就即刻可以唔畀佢做”,二○一八年在政府堅持及要求下,賽馬公司作出相應承諾,政府才同意續約。
張永春又指,該公司大約在去年中旬主動提出解除批給合同,其後雙方一直磋商,至去年底基本達成解除合同協議,期間雙方有共識,未達成正式協議前不對外透露,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動盪。
此外,按照二○一八年賽馬批給合同,賽馬公司需分階段提升公司註冊資本額,至去年底需增資達到十五億元。在此之前,該公司已注資十億元,但至去年底,雙方基本達成解除合同的協議,因此公司提出暫時不增資。他認為,由於短期內要結束賽馬活動,一方面又要求公司短期內增資,兩者有矛盾、無意思。
清繳億五元稅款
博彩監察協調局長何浩瀚補充,二○一八年,澳門賽馬公司欠政府一億五千萬元稅款,合同承諾分三期還款,二○二一年已還清稅款。
有記者關注賽馬公司有否涉及刑事行為被調查,張永春稱,未有收到任何針對賽馬公司的刑事調查資料。現階段亦未見賽馬公司有任何違反合同規定,而令到政府必須單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