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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通”可認領被移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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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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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通”可認領被移車輛

    “一戶通”可認領被移車輛

    【本報消息】交通事務局訊:為推動電子政務,便利居民辦理服務,交通事務局由今(八)日起於“一戶通”新增認領被移走的車輛服務。

    車輛所有人或代辦人可於“一戶通”服務頁面選擇交通事務局“認領被移走的車輛”服務,填寫所需車輛所有人及車輛資料,於確認金額等詳情後,即可選擇“政付通”內的電子支付工具繳款,方便快捷。在完成繳款後,車輛所有人或代辦人須下載取車憑條,並按憑條規定的日期及時間到交通事務局存車場領回車輛。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輛所有人應自接獲局方通知領回車輛之日起計九十日內,將車輛領回;如逾期不領回車輛,則視該車輛被棄置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先佔取得,不得領回。

    無論車輛所有人領回或放棄車輛,均須向交通事務局辦理手續及繳交相關罰款和行政費用;倘車輛所有人未有處理,交通事務局會轉交財政局啟動稅務執行程序,強制徵收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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