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管不了
新年伊始台灣義務役恢復一年期,島內防務主管部門憂心部隊暴行犯上、抗命、逃兵等事件頻繁發生,內部評估修改規定、恢復軍事審判可行性不高。雖然台最高檢察機構負責人指示對軍人影響任務或訓練執行案件要“速查嚴辦”,但內部仍對執行成效憂心忡忡。
島內於二○一三年修改軍事審判相關規定,軍人非戰時犯罪改交一般司法機關處理,但十年過去後遺症浮現,一再發生部隊暴行犯上、抗命事件,不是獲檢方不起訴、緩起訴,就是在法院獲輕判。曾擔任過軍團級指揮官的退伍軍人認為,現在年輕人崇尚自由、不喜管束,又離不開手機與網絡,役期恢復一年後,逃兵一定增加,將是軍中管教的棘手問題。有人更舉例,部隊官兵逾假未歸二十日,司法多判拘役二十日,甚至有不起訴處分,還有軍官參加演訓後未返營,逾期十二日僅罰款了事,若是軍事審判還在,這些官兵都要坐軍監。
島內政策研究部門指出,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已時有暴行犯上等重大違法情事,一年期義務役入營後,類似案件將有增無減。然而,軍法移司法十年,普遍對台軍士氣與領導影響很大,軍中基層幹部不敢管,一管部屬就被告,連長、營長常要跑法院。
馬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