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涉違國安法續審昨否認控罪
【香港中通社二日電】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案,一月二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宣讀三項控罪,黎智英否認全部控罪。
當天審訊的四名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
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其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
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佈、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由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李運騰審理。
當天上午十時許,黎智英身穿深藍色西裝在四名懲教署人員看守下,步入法庭的犯人欄。控方宣讀各項控罪後,被告否認全部控罪。
案件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正式開審,十九日及二十二日分別為第二及第三天審訊。案件預計審理約八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