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生效猝 管理費難調
物管業料新增成本多數硬食
因應《修改〈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將於二○二四年一月一日生效,有物管業界認為,法例生效時間倉促,導致物管公司無法臨時調整年度預算案,保守估計全澳至少八成公司明年無法調升管理費,需自行負擔成本增加。建議政府未來提前檢討法案,並增加過渡期,以及加強宣傳。
難及時改年度預算
澳門物業管理業商會理事長薛婉娜、常務副理事長呂鐵樑、秘書長楊光受訪表示,該會收到不少會員反映,知道調升最低工資事在必行,但是次政府於本月中才宣佈法律於明年一月一日馬上生效,時間相當倉促。物管公司無法趕在法例生效前,向大廈業主及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修改年度預算,及追加調升管理費。保守估計全澳至少八成物管公司無法調升明年的管理費。但法例生效後,物管公司亦要配合,故所增加的成本只能由公司負擔。
按照規定,物管業界需於每年一月份提交“年度預算方案”予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審批,其中涉及各方面成本,且需與業主溝通,“一涉及要加管理費,業主就選擇唔出聲”,故每次制訂預算案至少需提前約兩個月。
若不能加費省成本
據統計,本次最低工資調升,單是物管業約涉及一至二千名本地從業員、八千多名外僱,成本增加可想而知。物管公司所有收入來源於管理費,據會員反映,若日後無法增加管理費,只能透過更換級別稍低的保安公司、減少清潔工人數量等方式節省成本,但長遠會導致行業質素降低。
冀以後調整設過渡
該會並稱,早前與勞工事務局就有關事宜溝通時,引述當局表示主要參考統計數據得出調升兩元最低工資的結論。但物管業是涉及最多收取最低工資群體的行業,調升工資對業界影響深遠,當局卻未曾與業界諮詢溝通,冀政府下次調升或檢討法例時,能夠聽取業界意見及建議,並考慮參考其他法案增設半年過渡期。同時,業界希望政府加強宣傳有關法例,讓大廈業主了解信息,日後溝通亦可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