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收五萬五 內港上岸被截
澳珠破漁船偷渡拘六嫌
【本報消息】司警與澳門海關聯同珠海公安搗破一個偷渡犯罪集團,兩地警方各拘捕三名懷疑集團成員,本澳警方截獲兩名偷渡客。集團懷疑收取每人五萬五千元人民幣,以漁船協助偷渡入境本澳。偷渡者多爲本澳禁止入境人士,偷渡目的為賭博或從事非法兌換。案件仍待調查。
警務協作掌握線索
本澳拘捕三名懷疑集團成員均為內地人,包括姓林,二十八歲,船員;姓葉,三十九歲,船員;姓歐,五十三歲,漁民。截獲的兩名非法入境男子分別姓李,四十四歲,商人;姓熊,四十二歲,無業。
案情透露,司警早前透過與內地警務聯絡機制,與廣東省警方聯合調查,懷疑有犯罪集團以漁船掩飾偷渡,經深入調查後掌握涉案漁船、偷渡點及集團成員等資料,且查悉該集團擬於本月廿六日中午協助兩名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澳,遂透過反偷渡工作小組通報澳門海關聯合部署。
珠拘三嫌一爲骨幹
本月二十六日下午一時許,司警發現歐某在內港火船頭街一帶徘徊,隨後目標漁船自河邊新街近航海學校對開駛至內港二十一號碼頭附近靠岸,隨後偷渡者李某登岸與歐某會合。司警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截查。同時,司警與關員亦登船調查,拘捕駕船的林某與葉某,並在船上發現另一偷渡者熊某。一干人等被帶返司警局調查,涉案漁船亦被扣留。
珠海公安同時採取行動,在內地拘捕三名偷渡集團成員,爲年齡四十三至五十五歲的內地男子,其中一人爲集團骨幹。
兩人蛇禁入境三年
經調查,有人供認按偷渡集團指示,在珠海以漁船接載兩名偷渡客來澳,並由歐某負責在岸上把風、接應及爲偷渡者引路。每名偷渡者須支付五萬五千元人民幣。
司警翻查記錄,兩名偷渡者因虛假聲明及偽造文件等,自二〇二二年起被禁止入境本澳三年。兩人分別供稱偷渡來澳為賭博及從事非法兌換。
案件涉犯罪集團、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移送檢察院偵辦。該偷渡集團的運作時間、曾協助偷渡者的數目及非法所得等,有待進一步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