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提書質
公共地役權移交未明社區隱憂
【本報消息】本澳有不少私人建築物的柱廊範圍及與公共街道相連接的部分因已設立公共地役的關係而開放給公眾使用,並將有關範圍移交予政府管理。然而,現時仍有部分私人建築物因種種原因尚未將有關部分的公共地役移交,當中有未符合移交或未達公眾安全使用標準等情況被當局拒絕接收。在這情況下,倘有人在該處作出違反《公共地方總規章》、《道路交通法》等行為,權限部門亦不具條件執法處理,對社區環境及公共秩序造成隱憂。
慕拉士前地亂泊車
議員李良汪書面質詢表示,以保利達中心、永堅工業大廈、建業工業大廈、華明工業大廈與澳門工業中心之間的慕拉士前地為例,相關公共地役一直未有完成移交。有居民向其反映,該處車輛亂泊持續多年,執法部門不能介入處理,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同樣存在公共地役未移交的情況還有位於離島區的海洋花園屋苑,該屋苑有部分公共地役尚未移交,例如設於公共道路上的綠化帶,恆常的綠化養護費用則由大廈管理費支付,使屋苑業主感到無奈及不公,認為以私人財產承擔公共資源,影響業主權益。
他指出,雖然未完成移交的公共地役仍屬建築物共同部分,且不適用於違法檢控,但由於有關地方多為行人通行,涉及公眾衛生問題,市政署仍會定期派員到場清理垃圾及清洗路面,以保持環境整潔。認為有關地方既已由公共部門適時適當管理,亦開放給公眾使用,充分反映出其存在公共利益的性質。因此,政府應盡快推動尚未完成的公共地役交收工作,讓公共部門依法合規管理。
公共部門未能執法
他書面質詢當局,有否就相關情況作統計,有無分析無法移交的情況及原因為何及研究解決方案?就慕拉士前地車輛亂泊現象持續多年,公共部門未能執法處理的問題,當局短期內有何有效措施,以改善該處的交通秩序?以及海洋花園至今仍未完成公共地役移交的原因,以及有否明確落實有關工作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