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冠肺炎回歸乙類乙管
自今年一月八日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回歸乙類管理,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這是黨中央在統攬全局、綜合研判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對於做好新階段疫情防控工作、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此後,社會逐步恢復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