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訂禁限出口技術目錄
【中新社北京廿一日電】中國商務部、科技部廿一日修訂發佈《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修訂後,該目錄由一百六十四項壓縮至一百三十四項,其中禁止類廿四項,限制類一百一十項。
據商務部消息,此次修訂共删除卅四項技術條目,新增四項,修改卅七項。主要包括删除綠色植物生產調節劑製造技術等六項禁止出口的技術條目,以及醫用診斷器械及設備製造技術、目標特徵提取及識別技術等廿八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
涉及基因編輯技術
新增一項禁止類技術條目,即用於人的細胞克隆和基因編輯技術。新增農作物雜交優勢利用技術、散料裝卸輸送技術、激光雷達系統等三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經營主體可以依法按照許可程序進行出口申請。
修改的卅七項涉及中藥材資源及生產等六項禁止出口的技術條目,以及經濟作物栽培繁育技術、有色金屬冶金技術、大型高速風洞設計建設技術等卅一項限制出口的技術條目。
中國商務部服貿司負責人表示,屬於該目錄禁止出口的技術,不得出口。屬於限製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屬於自由出口的技術,實行合同登記管理。
此前,該目錄曾於二○○八年、二○二○年兩次調整。服貿司負責人稱,此次修訂是適應技術發展形勢變化、根據技術貿易管理工作需要,依法對目錄進行的例行調整。中國將持續推動開放合作,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同世界各國共享中國技術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