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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澳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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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環一農用地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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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12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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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環一農用地被收回

    無任何農業活動違反批給憑證規定

    路環一農用地被收回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位於路環島、鄰近譚公廟前地、以長期租借方式批出的農用土地,由於未有按照批給憑證規定實現批出土地的目的被收回。

    透過澳督於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作出的批示,將一幅面積五千六百七十六平方米,位於路環島,鄰近譚公廟前地以長期租借方式批予Seng Ngó Assau,作為農業用途的土地,且永遠不能用作公眾或私家墳墓。該批給以公開拍賣方式判給並由一九二九年六月六日的第十八號土地批給執照作為憑證。

    根據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七日的公證書,由富蜂物業投資有限公司以購買方式取得上述土地的利用權。

    據多次在該土地上進行的稽查工作顯示,土地並沒有按其使用效能及性能加以使用,不論最近還是之前也沒有進行任何農業活動,因此沒有履行作為批給依據的社會經濟功能。直至承批公司獲通知在書面聽證中就不履行按照批給憑證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義務發表意見時,承批公司方開始進行土地的種植。

    鑒於承批公司在書面聽證回覆中所陳述的理由,無法改變因未有實現批出土地的目的而宣告收回土地決定意向。

    基於此,運輸工務司司長宣告收回該土地,將該土地上的任何形式改善物在無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承批公司“富蜂物業投資有限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有關土地將納入國家私產。批示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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