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議倡完善預售樓花規管
林宇滔促交代匯流牌發放時間表
【本報消息】三位議員昨於立法會議程前發言關注法律法規的制訂及檢討工作,當中李靜議再次促請政府完善一手樓銷售監管制度保障小業主權益;林宇滔促特許資產公平使用及交代匯流牌發放時間表;陳浩星則認為應藉《文遺法》生效十年,修法完善文物保護制度。
李靜儀表示,不少地區已制訂規管一手樓銷售或預售樓花制度,例如香港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設立專責部門及中央電子資料庫等,加強規管和資訊透明度。再次促請政府完善一手樓銷售和預售樓花的監管制度,包括完善容許預售的條件,明確規定樓花所得款項須專款專用作為建樓支出,避免發展商資金不足導致樓盤爛尾;更應該清晰規定物業的銷售安排、樓盤廣告、售樓說明書、售價計算、示範單位和買賣合約等環節,並制訂相關指引和罰則,防範銷售陷阱、拖延交樓、質量不佳或貨不對辦等情況。
林宇滔指出,特區政府用超過十年時間,仍未能打破政府電信特許資產“獨家使用”的市場環境,又未能按規劃及公開承諾如期發放電信匯流牌照,斷送澳門電信業發展的黃金十年。再次促請特區政府亡羊補牢,盡快將澳門電信發展和改革規劃、特許資產的處理方案,以及匯流牌照的進度和規劃等資訊,向社會和業界作清晰交代,履行今屆特首上任初強調推動電信業發展,打造數字澳門的施政承諾,也為澳門產業多元和年輕人的專業發展提供真正實在的機遇。
陳浩星促維護碑刻
陳浩星則建議探討《文遺法》將碑刻單獨成類,國家經驗提示本澳必須重視維護碑刻文物,鑒於部分澳門碑刻風化嚴重,且並未拓印存檔,有待改進。建議重點保護具有我國主權象徵,或見證中國人歷史文化遺存的碑刻。建議全面稽查統計澳門石碑石刻,指出碑刻分布全澳各廟宇及其他空間,適宜全面統計及收集相關資料,上載原始文字至公共網絡;編纂《澳門金石志》專書,以利學術研究,也為下一階段維護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