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童嬉戲引發地鐵血案
【本報訊】據央廣網十日消息:九日晚上七時二十五分,廣州地鐵九號線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廣州警方十日通報,一名十九歲男子乘地鐵時被小孩撞到,與小孩家長發生口角後,持刀傷害小孩家長。嫌疑人目前已被刑拘,事件未造成人員死亡。
兩男車廂肢體衝突
網傳視頻顯示,兩名男子在地鐵車廂發生肢體衝突,白衣男子身上多處血漬,黑衣男子手持一把小型刀具。旁邊有小孩哭喊“爸爸,爸爸”。其中一名扭打的男子說“保護小孩子”。隨後有工作人員上前將小孩帶離。
根據廣州公交公安官方微博消息,事發當晚,劉某(男,十九歲)因被張某(男,四十八歲)的小孩在車廂內嬉戲期間撞到,與張某發生口角,後持隨身攜帶的小刀(刀刃長六點五厘米,塑料刀柄)傷害張某。警方接報後立即派員到場處置,將嫌疑人劉某當場控制。
廣州公交公安介紹,案件發生後,張某及時被送往醫院治療,經法醫初步鑒定已達輕傷。目前,劉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涉案刀具不列管制
根據廣州市政府官網,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禁止乘客攜帶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稜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稜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認定標準》的單(雙)刃刀及其他刀具。另外,根據反恐怖防範管理有關規定,非管制類的生活、生產類刀器具:凡刀刃部分在十五厘米以上的水果刀、餐刀、剪刀、工藝刀、工具刀、陶瓷刀等,以及刀刃部分超過二十厘米的菜刀,都不允許帶進地鐵站。
“此次涉案刀具是一把小刀,不在地鐵安檢管制範圍內,管制標準是全國統一的。”廣州地鐵有關負責人十日答覆媒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