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穎茜續執掌護理專委會
【本報消息】昨日出版的特區公報,涉及多個委員會的成員組成,多位原有成員獲續任,其中陳穎茜將繼續擔任“護理專科委員會”主席,梁佩珊續任“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新一屆“護理專科委員會”主席一職繼續由陳穎茜擔任;衛生局代表黃潔薇、鏡湖醫院代表王靜華、鏡湖護理學院代表尹一橋,也獲續任為委員會成員。委員會另有三名成員,包括衛生局代表鄭竹平、澳門理工大學健康科學及體育學院代表林愛貞、具專科護理學歷的護士代表范黃有霞。有關任期由明年一月一日起計,為期兩年。
另外,梁佩珊繼續擔任“醫療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其每月報酬相當於公職薪俸表七百七十點。其定期委任任期由明年一月一日起計,為期兩年。
根據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退休基金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一職,續由退休基金會公積金制度廳長何志良擔任,任期由明年一月十五日起計一年。
行政長官批示五人出任“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員會”成員,包括法務局長、社工局長、澳門律師公會代表蘇頌恩、澳門保險公會代表王柏煒,及明愛總幹事潘志明;前兩者的候補成員分別為其法定代任人,其他為周成俊、羅錦其及黎妙玲。任期由明年二月五日起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