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團原副司令焦小平被訴
【中新社北京四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四日通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常委、副司令員,中國新建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焦小平涉嫌受賄一案進展,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近日已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稱,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擔任財政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副處長級秘書,財政部國際司資金統計處正處長級幹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焦小平生於一九六六年七月,高級經濟師。今年二月,官方通報其在任上被查。經查,他“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債務重組等方面牟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焦小平還被指“違背新發展理念,干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實施”“罔顧黨中央對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關係人開發秦嶺地區小水電,破壞秦嶺生態”。據知,他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等機構工作期間,曾編寫編譯出版低碳技術的相關書籍。
此外,長期供職於財政系統的焦小平,還被指“加劇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製造金融安全隱患”、“違規收受股權、經商辦企業、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職取酬”等,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