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推建兩岸融合區“十五條”
【中新社福州廿七日電】在今日於福州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福建官方發佈首批十五條政策措施,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讓兩岸同胞共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的利好。
今年九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佈。為此,福建擬舉辦系列新聞發佈會,推動《意見》落實落細。今天的這場發佈會是該系列新聞發佈會的第一場。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陳志勇在發佈會上稱,近期,福建有關部門着眼廣大台胞需求,立足增進台胞福祉,研究製定了一批政策措施,共有四個方面十五條。
便利台胞往來生活
在便利台胞往來和生活方面,四條措施是:優化台胞出入境證件辦理;為台胞辦理台灣居民居住證提供便利;便利台胞在閩交通出行;推出“全省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線上管理平台”。
在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方面,三條措施為:實行閩台融合發展重大項目“一清單、三優先”管理;推出“台農貸”線上辦理升級版;金門、馬祖地區的企業以及在福建登記註册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福建老字號”。
提供過渡免費住房
在鼓勵台胞就業創業方面,福建出台五條措施:福建省各地市為來閩就業創業的台灣青年提供一定期限的過渡免費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擴大直接採認台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範圍;將在閩台灣教師納入福建省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認定;深化閩台鄉建鄉創合作;平潭綜合實驗區開通台資企業註册業務“全程網辦”。
推進涉台法治建設
在推進涉台法治建設方面,福建推出“在海絲中央法務區廈門片區設立大陸首個涉台海事糾紛解決中心”、“提供台灣地區法律查明服務”、“拓展台灣同胞參與福建法治建設渠道”等三條措施。
陳志勇表示,以上十五條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準備。下階段,福建省將進一步深入研究,繼續出台一系列相關政策舉措,給廣大台灣同胞帶來真真切切的便利和實實在在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