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門提供服務免“禮”
私營公司員工提供利益,要求公務員作出或不作出某行為作回報,不論有否違反其職務上的義務,有機會違反《刑法典》規定的行賄罪,可被判處最高三年徒刑。
公務員的職責是服務居民,為免產生不必要誤會,私營公司員工與公務員在公務往來時,應避免向部門人員提供利益,以免誤觸法網。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預防及遏止私營部門賄賂》法律的規定,可瀏覽廉政公署網頁內的專題網頁(www.ccac.org.mo/PrivSec/tc/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