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證據不足免起訴
炎亞綸被控拍少年性影像
藝人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控訴拍攝私密片,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昨天偵結,認定部分罪嫌不足不起訴,但仍涉嫌兩項犯罪事實。炎亞綸感謝檢察官明鑑,針對觸法之處,他必定會遵守承諾,潛心檢討。士檢認定炎亞綸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但當時被害人未成年,昨天依製造少年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佈而持有少年性影像兩罪起訴,強制性交罪嫌不足不起訴。炎要五十萬台幣交保,並被限制出境出海。
炎亞綸稍早在個人臉書發出聲明,指出這五個月來,很認真、誠實地面對過去,現在算一個階段的結束,想跟身邊所有關心、幫助他的人說聲謝謝,也對不起讓他們難過。他會秉持一貫態度認真面對,不閃躲。
炎亞綸感謝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替他釐清一些事實,針對他與耀樂間的紛擾,他列出七點回應。炎亞綸強調他與耀樂在交往期間與分手後,從未對其有過強制性交與黑道恐嚇行為,感謝檢察官證明他的清白;他也真心與誠心面對過往。
炎亞綸承認,因不識法律,在雙方合意下拍攝而誤觸法律,對造成社會不安和佔用公眾資源深感抱歉,表示他和耀樂近五年仍有聯繫,雙方互有主動,至今仍不理解對方提告動機。
炎亞綸感謝在這期間給予他鼓勵的朋友、家人,甚至一面之緣的人們,若非有他們的鼓勵,他會寸步難行;而給予他批評指教的人們,他也致上誠摯感謝,讓他有深刻反省空間。
最後炎亞綸表示,他是公眾人物,有社會的道德責任,平時受到大眾媒體的重視和關心是他要珍惜尊重的,也絕不想仗着公眾人物身份去擾亂社會秩序。他眼前要做的,除了面對起訴部分,重要的是盡全力把生活過好,不讓家人朋友擔心,他暫時不會再對外說甚麼,只希望事件盡快落幕,望大眾諒解。
網友發現炎亞綸已悄悄改名,從本名吳庚霖,改為吳秉孺,在這份聲明書署名也以新名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