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私廈管好停車場
【本報消息】麗華新邨停車場內昨日發生傷人交通意外,身兼民眾建澳聯盟社事委副主任的北區社諮委陳茵茵認為,意外雖屬個別事件,但反映本澳私人大廈停車場管理存有問題。
陳茵茵表示,現時私人地方發生交通意外需雙方自行協商處理。本澳高廈多設有停車場,每棟大廈的停車場車位業權、管理範圍及意外發生的賠償責任各有不同,特別是北區逾三十年樓齡以上的大廈,不時有居民或管委會成員查詢處理大廈停車場內違泊、停泊車輛遭住戶高空擲物或車位上方石屎剝落等造成損毀,以至車場內輕微碰撞雙方理賠權責等,以及尋求協助解決。
消除場內隱患
陳茵茵建議,大廈管委會應與物管公司加強溝通,及早巡查及審視大廈停車場硬體存在的隱患,積極改善,如行人過道盲點加設凸透鏡、出入口加貼警告字眼,在停車場合理裝置監控系統等。加強向大廈業主及車位使用者宣傳進出停車場的安全意識及注意事項。鼓勵物業管理公司主動針對管理的大廈停車場亂象提醒及勸喻相關業主,及早消除隱患,把意外發生率減至最低。